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
南平市第二医院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,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福建省南平市第二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(以下简称:“本项目”)的采购活动,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1. 项目名称:福建省南平市第二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
2.项目编号:/
3.采购内容及要求:
采购包1:
采购包预算金额(元):92400
采购包最高限价(元):92400
序号 | 标的名称 | 数量 | 标的金额(元/年) | 计量单位 | 所属行业 |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| 磋商保证金 |
1 | 福建省南平市第二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| 2 | 46200 | 年 | 其他未列明行业 | 否 | 0 |
注: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4.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
进口产品:本项目不适用。
节能产品:本项目不适用。
环境标志产品:本项目不适用。
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:
采购包1:
采购包1:设置专门采购包
面向的企业规模:中小企业
预留形式:设置专门采购包
预留比例:100%
5.供应商的资格要求:5.1法定条件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。
5.2特定条件:
采购包1:
资格审查 | 评审点具体描述 |
资格承诺函 |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,应当根据投标(响应)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,无需提供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;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,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,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。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,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 |
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 |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,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。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。 |
资格条件 | 根据《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相关从业要求,投标人在“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”中备案,须同时提供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”网页截图 |
5.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:
采购包1:不接受
5.4是否允许成交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、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:
采购包1:不允许合同分包;
※根据上述资格要求,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“资格证明文件”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,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。
6.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:
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:2026年01月12日 至 2026年01月19 日,每天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5:00至17:0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7.获取采购文件时间、地点、方式:
7.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: 2026年01月12日至 2026年01月19日,每天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5:00至17:0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7.2获取地点及方式:
7.2.1直接至我单位办理手续:在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内至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,报名地点:南平市第二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总务科(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路10号)。
7.2.2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、营业执照、授权书及邮箱号。
8.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: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9.磋商时间及地点:
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。
10.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: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11. 采购人:南平市第二医院
地址: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路10号基建科
联系人:聂女士
联系方法:0599-5842491
闽公网安备35078402010049号